新乡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优秀教学成果和优质课教学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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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优秀教学成果和优质课教学评选的通知》豫卫科教函〔2023〕11 号文件精神,现就项目申报、成果和优质课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限额 1.医学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我校限1项,各相关单位择优推荐1项。 2.医学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2021年及2021年之前立项的省医学教育研究立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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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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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新增智能建造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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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我校申报的智能建造专业成功通过教育部本科专业备案。 智能建造专业是在信息技术与工程建造深度融合背景下提出的,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建筑业的升级转型,以建筑、土木、交通等专业为基础,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学科发展而形成的“新工科”专业,具有典型的跨学科交叉特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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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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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开展专业劳动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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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1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劳动教育周”活动方案,请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组织实施一次具有专业特色的劳动实践活动,深化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认识,树立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价值观。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5月31日,请各学院于5月11日前将活动方案报至教务处劳动教育科。纸质文件需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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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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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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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作品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作品抽检评审工作,促进各学院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以确保毕业作品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 抽检分为学院抽检、学院互检及学校抽检三个层面,抽检范围互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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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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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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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毕业实习、论文(设计)及重补修课程成绩录入 (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在5月15日前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二)按照学校教学安排,考核完成后及时录入毕业生重补修课程的成绩。 二、毕业资格审核 (一)毕业生教学计划完成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真核查学生学业课程计划完成情况,教学计划完成核查方法:教学秘书登陆教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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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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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素质选修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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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素质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课程申报范围 教师需按照新乡学院素质选修课程模块进行申报,课程名称与内容可参考课程一览表附表,每人每学期最多可申报两门课程。 二、课程申报相关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2.有完整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考试或考核要求及其评分标准等。 三、上课时间 星期三、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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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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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新乡学院2023届卓越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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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3届全日制普通在校生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遴选充分了解行业前沿知识、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卓越毕业生。 一、遴选要求 遴选原则、遴选条件、遴选办法与步骤按照《新乡学院卓越毕业生遴选办法》(院教字〔2021〕4号、附件1)严格执行。 二、遴选步骤 符合卓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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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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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开展2023届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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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如期有序进行,教务处副处长李军伟带领教务处工作人员对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5月9日下午,李军伟先后到音乐学院、人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现场听取学生答辩情况,并与答辩组专家进行了交流。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序,但个别学生论文排版不够规范,对论文撰写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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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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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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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教学及期末考核日程安排 1.所有课程在第18周(6月12日-18日)前完成教学任务。 2.考查课程的考核:第18周前由任课教师随堂或开课学院组织完成。 3.考试课程的考核:第19周(6月19日-23日)进行,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如下,其余课程由开课学院在不冲突的情况下自行确定。 时 间 上午 (8:30-10:20) 下午 (15:00-16:50) 下午(17:1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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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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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学院2023年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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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新乡学院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新院教〔2023〕7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23年度“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尊重和信赖。 2.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不少于30年。近5年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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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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