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毕业实习、论文(设计)及重补修课程成绩录入
(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在5月15日前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二)按照学校教学安排,考核完成后及时录入毕业生重补修课程的成绩。
二、毕业资格审核
(一)毕业生教学计划完成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认真核查学生学业课程计划完成情况,教学计划完成核查方法:教学秘书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计划完成审核→初审,可以查看到每一位学生课程计划完成情况。
(二)审核结果报送
对因成绩不合格或未达到学分要求(本科生)的毕业生进行统计并填写《新乡学院XX院毕业资格审查未通过名单》(附件1),于5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籍学位管理科。往届专科毕业生若达到毕业条件,请各学院于5月20日之前一并审核报送。
三、本科毕业生学位工作安排
(一)根据《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22号)》要求,于5月20日前报送2023届本科毕业生正常授予、推荐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及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名单(见附件2、3、4、5)(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交至学籍学位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微信发给蔡老师,联系电话:0373-3682682。(注:1、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名单,待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后,连同新乡学院学生自愿延期申请(见附件6)表一同报送。学院工作人员应明确告知学生,延期时间一次一年,每次申请延期需要缴纳一学年学费。2、不能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如果不按时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出学生结业或者肄业的处理。)
(二)2023届本科学士学位评定会初步定于5月25日—6月10日期间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毕业生学籍卡、学位授予证明打印和学籍异动学生异动通知单打印归档工作
(一)学籍卡打印时间
因学籍卡内含有“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内容项,需等待我校开过学位评定会后,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方可编辑导入教务系统,学籍卡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籍卡打印注意事项
1.内容设定:学院打印学籍卡时,使用打印纸张为A3横版。
2.缺照片处理:教务管理系统中缺毕业照片的学籍卡,需手动张贴二寸彩色照片。
3.打印要求:学院不得修改学籍卡上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打印,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学生在上学期间有过学籍异动的学生(休学、转专业、复学、保留学籍、恢复学籍),请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601学籍学位管理科打印学籍异动通知单。
(三)学籍卡、学位授予证明和学籍异动通知单打印盖章
学生所在学院打印学籍卡、学位授予证明和学籍异动通知单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由专人到教务处加盖学籍管理专用公章,一份存学生档案,一份尽快交学校档案馆。
五、有关要求
毕业生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工作是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请各学院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为确保我校2023届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务处工作安排进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后果自负。
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