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5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3. 三年以来,年均工作量不少于本人额定工作量的120%,至少一次教学效果考评优秀。
4.主持有校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5.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有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6.拟开展的研究项目: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7.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优先。
8. 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3份(附件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注意格式字体规范。
2.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1)。
3.支撑材料1份,需装订成册:身份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请各院(部)于7月4日12:00以前,将材料交至教务处教改科。联系人:马蕊,电话:0373-3682593,邮箱:xxxyjgk@163.com。
教务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