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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06-21 17:04   审核人: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新乡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引导全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导向,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加强调查研究,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学改革实践,培育一批省级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具体内容参考《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二、立项条件

校级教改项目分为两类:校级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

(一)校级一般项目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二)校级重点项目

除满足校级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四个方面要求:

1.前瞻性:对我省及全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结合地方高等教育实际,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先进性:项目研究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其总体研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提交材料

1.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

2.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3.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按序装订成册

4.申报材料由本单位统一汇总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25日下午5:00,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0373-3682593  

电子信箱:xxxyjgk@163.com

五、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原则上在申报校级项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教务处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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