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 新乡学院首页
  • |
  • 设为收藏
  • 请输入搜索信息:
 

教务科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教务科>>正文

 

教务科职责
2017-01-02 14:34   审核人:

    在处领导的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普通在校生的排课、选课,任课教师调停课手续办理和学校教室使用调度;

    三、负责组织管理普通在校生的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四、负责组织国家教育考试;

    五、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普通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及学位管理;

    七、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新乡学院教务处 邮编:453003 电话:0373-3682680丨 新乡学院网络中心技术支持 丨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