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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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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柳昊洋等87名全日制本专科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告
2021-11-01 10:36   审核人:

截至2021年10月30日,新乡学院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有87名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学生所在学院多次联系,部分学生明确表示放弃入学资格;部分学生仍无回应。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和《新乡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10号)第一章第一条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向所属学院请假,由所在学院向教务处备案。未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对87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2021级新生87人放弃入学资格 - 副本.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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