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末考试成绩查询与更正
在第五周内完成。因试卷批改、成绩录入等原因导致学生成绩有误,需由任课教师填写《新乡学院课程考核成绩更正表》,经课程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成绩更正。
二、补考学生范围
上学期期末考试中,除作弊、缺考或重修未通过的学生外,其他初修未通过或申请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
三、补考时间
1.专业课和双学位课:补考安排在10月16日-22日进行,具体时间分别由学生学院和双学位开设学院确定,不能与公修课补考时间冲突。
2.公修课:补考安排在10月16日-17日两天进行,具体如下:
时间 |
补考科目 |
16日 |
8:00—9:50 |
大学语文、大学物理 |
10:10—12:00 |
军事理论、 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等 |
14:30—16:20 |
大学生健康教育、教育学、心理学 |
16:30—18:20 |
公修数学类课程 |
17日 |
8:00—9:50 |
公修英语类课程 |
10:10—12:00 |
公修计算机类课程 |
3.公修体育课: 需补考学生于10月16日-22日内自行找原任课教师进行补考。如有疑问请拨打体育学院办公室电话:18003737301。
4.大学美育、安全知识与演练:需补考学生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8日-22日到图书馆南楼612室美育科登记、考试。
四、补考安排与要求
1.课程院部负责考场、监考和试卷的安排准备,补考安排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于10月14日前报送教务科(主修与辅修的要分别报送),并通知到学生学院。
2.学生学院根据补考安排表,在补考前要为学生办理、发放补考准考证(加盖公章),通知学生按照时间、地点进行考试。
3.安排考场和组织考试时要求如下:
(1)原则上每名考生每场安排一门课程。
(2)每场时长与期末相同。
(3)同一考场内同时安排有开卷和闭卷两类考生时,各自座位要相对集中和有明显界限。
(4)每场学生人数应不少于30人,人数特别少的不单独安排考场。
4.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监考老师职责教育,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5.监考老师须佩戴本人监考证,学生持补考证、学生证(或校园卡)等有关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证件放在座位醒目位置。
五、补考收尾工作
补考成绩录入及试卷整理等工作要在10月29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