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招办通知,10月23、24日我校将承担2021年成人高考组织工作。现将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23日9:00——11:00,14:30——16:30
10月24日9:00——11:00
二、监考安排
学院 |
人数 |
|
学院 |
人数 |
外国语学院 |
20 |
|
人文学院 |
20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12 |
机电工程学院 |
12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1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2 |
教育科学学院 |
10 |
新闻传播学院 |
1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0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0 |
管理学院 |
10 |
商学院 |
10 |
经济学院 |
4 |
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学院 |
10 |
药学院 |
4 |
医学院 |
4 |
音乐学院 |
10 |
|
体育学院 |
10 |
美术学院 |
10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 |
监考人员名单及个人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号命名)于10月12日17:00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邮箱:396693053@qq.com)。监考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考务办分布
A01-119:人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经济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
A11-119: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谷旻
联系电话:368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