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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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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乡学院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19 14:51   审核人: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43号)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255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本科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现就我校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产业为要。各学院专业申报工作要结合高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先重点考虑申报增设我省十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六个战略支柱产业相关专业,突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支持相关高校增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电子商务、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农林畜牧、生物育种、粮食安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健康养老、婴幼儿保育、康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对外咨询、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领域相关专业。

(二)强化需求导向。各学院要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科学统筹分析论证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定位的契合性、与服务产业结构的适应性、专业与岗位需求的针对性,统筹考虑专业存量消减、增量优化,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审慎增设布点数超过全省高校总数50%的专业(见附件1)。

各学院申报新专业要按照动态调整的原则,原则上有新增专业就要有停招专业。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1年度本科专业申报材料。各学院于7月21日下午5点之前将以下材料各1份(含word版电子稿)报教务处: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

2.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

3.2021年停招/拟撤销专业汇总表(见附件4);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5.省卫生健康、中医、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对增设相关专业意见的文件或公函;

联系人:梁琨 刘凯,电话:362593

附件【附件1:布点数超过全省高校总数50%的专业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1年停招拟撤销专业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6:教高〔2021〕255号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十四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及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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