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从即日起开始计算2021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⒈原则上由课程承担单位依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课表(附件1),按模板(附件2)如实填报专、兼职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2.因节假日、运动会、实践周等原因补课的教学工作量以补课单为依据进行计算。
3.集中性实践活动等实践工作量由教务处实践科进行审核。
4.教学工作量由任课教师本人核算、学院确认后,按下表日程安排交教务处审核。审核后,任课教师和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学运行管理科。
联系人:郝思思,联系电话3683007。
教务处
2021年6月22日
各院部教师工作量审核安排 |
时间 |
院部 |
核对人 |
2021年7月1日上午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邵若雨 |
2021年7月1日下午 |
商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上午 |
经济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下午 |
管理学院 |
2021年7月5日上午 |
教务处(素教中心) |
2021年7月1日上午 |
国教学院 |
蔡琬琰 |
2021年7月1日下午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上午 |
机电学院 |
2021年7月1日上午 |
物电学院 |
谷旻 |
2021年7月1日下午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上午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下午 |
外国语学院 |
2021年7月5日上午 |
医学院 |
2021年7月1日上午 |
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学院 |
郝思思 |
2021年7月1日下午 |
就业中心 |
2021年7月2日上午 |
3D打印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下午 |
药学院 |
2021年7月5日上午 |
护理学院 |
2021年7月1日上午 |
体育学院 |
王红亮 |
2021年7月1日下午 |
美术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上午 |
人文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下午 |
音乐学院 |
2021年7月1日上午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孔姣 |
2021年7月1日下午 |
新传学院 |
2021年7月2日上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