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及课程考核
(一)主修专业
1.教学与课程考核日程安排
(1)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或院部统一组织。
(2)考试课程的授课任务最晚在第16周完成。
(3)考试课程的考核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第16周组织外,其它均安排在第17周进行:通识课和跨学院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下,其余课程由学生学院在不冲突的情况下自行确定时间。原则上每个专业每天安排一门考试课程,每位老师下午安排一次监考任务。
(4)重补修课程的考核与正常课程冲突的,正常考核课程可申请缓考。
时 间 |
上午(8:30-10:20) |
下午(15:00-16:50) |
下午(17:10-19:00) |
6月28日(周一) |
大学英语2 |
大学英语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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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周二) |
高等数学、微积分 |
概率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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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周三) |
心理学基础 |
线性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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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周四) |
大学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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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考试安排
(1)诚信考场
继续设立诚信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经学生学院严格初审,推荐学风好、无违纪作弊行为的班级参加诚信考试。报教务处备案,诚信考场统计表见附件1。
(2)混合考场
提倡各学院继续实施混合考场编排,并严格保证混合考场秩序。报教务处备案,混合考场统计表见附件2。
(3)对调监考
继续实施学院之间互相对调选派监考教师,对调学院之间互相协调,请于6月18日(第15周周五)前确定本学院外派到对方学院监考教师和监考科目,互相对调学院名单见附件3。
(4)期末考试安排表
为了实现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的效率与规范,各学院继续采用教务管理系统按时编排本学院的期末考场。具体操作见附件4。各学院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请于6月18日前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及课程承担单位(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3.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
(1)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17]13号)。
(2)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考试命题改革,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模式,注重检查学生独立思考、灵活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所有课程的试卷由课程承担单位统一印制、装订、分发。
(4)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要求学生必须带学生证参加考试,严防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的发生。如有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学生学院务必在第一时间如实报送教务处及学生处,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学生成绩
(1)学生成绩综合比例构成设置
学生成绩综合比例构成由各课程承担单位按照《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院教字〔2017〕9号)的要求,6月18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课程的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的设置,具体操作见附件4。
(2)学生成绩登载与转送
试卷评阅结束后,做好成绩的登载与转送工作。各任课教师需在7月12日前完成成绩的录入,有效成绩单签字后送交课程学院和学生学院各一份。此外,将填写完整的《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交课程学院存档。如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成绩的登载与转送,将按照教学事故进行认定与处理。
(3)成绩分析
成绩录入结束后要对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进行分析,并最终形成成绩分析报告。
5.期末考试总结
各学院做好本单位的期末考试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双学位专业
1.考查课程的考核在结课后即可安排。
2.考试课程的考核统一安排在6月26-27日(第16周周六-周日)进行,由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具体制订。
3.双学位课程(包括考查、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于6月18日前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4.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及学生成绩要求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5.试卷由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保存,有效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字后一式两份送交开设学院,收齐后其中一份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
二、课表编排与选课
(一)主修专业排课
具体事宜见《新乡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排课通知》,请严格核对班级课表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
(二)双学位专业排课
双学位专业排课与主修专业排课同时进行,相关学院需严格按照制定的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选派优秀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三)选课
体育选课、公共选课、重补修选课等事宜均见相关具体通知。
三、实验教学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建设的相关文件及《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组织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认真进行实验教学工作总结,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及实验设备运行使用记录等材料的归档工作。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着手论证、开发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在实验教学中增加应用性、设计性、探索性综合内容的比例,并送交相应计划。
(三)请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以前,将本单位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教学进度表》交到教务处实践科(盖章、主管实验教学副院长签字纸质版及电子版),并在本单位存档备案。
四、实习实训工作
(一)各学院组织学习《新乡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院教字〔2019〕21号)、《新乡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督促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的学生主动签订“新乡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并做好相应安全教育及培训等工作。
(二)本学期参加实习的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报告(总结)等,及时评定并录入学生的实习成绩。
(三)有师范专业教育实习的各学院相关领导及实习指导教师请认真组织实习总结,实习材料完整备案,并提前选拔、培养下届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参赛学生。各学院的专业实习按人才培养方案时间要求执行。实习具体时间段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体现,并请严格执行。
需报送材料:本学期实习工作总结,下学期《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
所需表格均可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于6月25日(第16周周五)前将经学院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五、毕业作品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毕业作品抽检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毕业作品质量,强化2021届毕业作品抽检评审工作,促进各学院、学院各教研室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各层次抽检评审结束后,请各学院进行总结分析(包含组织情况、抽检结果分析及后续修改情况),并将总结分析报告于6月1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优秀毕业作品培育工作
按照《新乡学院毕业作品工作条例》(校教字〔2016〕41号)文件规定,加强毕业作品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作品的质量,提前做好新乡学院优秀毕业作品的培育工作。
六、实践育人工作
教务管理系统的实践育人端口长期开放,各学院随时可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申请,请各学院相关岗位及时进行审核,在本学期结束前,会对各学院申请和审核情况作统计。
七、其他工作
(一)6月9日组织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二)6月12日组织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三)各院部要做好本学期的各种教学运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及教学工作总结,做好下学期的上课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