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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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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教育认证与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1-04-28 11:42   审核人: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加快学校工程教育认证与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进度,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教育认证与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教育认证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授予工学学位的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且应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有关要求。所有工程类专业均应参照认证标准进行建设,条件成熟的专业应积极参加认证。

2.提交申报材料

(1)各工科学院根据专业建设条件,遴选1个专业参加2021年度工程教育认证校内自评工作,同时对本学院符合条件专业进行2021-2025年度工程教育认证规划。(见附件,4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yjsk@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图书馆610)

(2)提交参加校内自评专业申请报告与认证工作方案。(5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yjsk@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图书馆610)

二、师范专业认证

1.师范专业认证申报条件

各申请第二级认证的师范类本科专业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公布的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第一级认证标准,且已有三届以上毕业生。所有师范类专业均应参照认证标准进行建设,条件成熟的专业应积极参加认证。

2.提交申报材料

(1)各师范学院根据专业建设条件,遴选1个专业参加2021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自评工作,同时对本学院符合条件专业进行2021-2025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见附件,4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yjsk@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图书馆610)

(2)提交参加校内自评专业申请报告与认证工作方案。(5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yjsk@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图书馆610)

联系人:梁琨,联系电话:3682593

 

附件【附件1:新乡学院工程教育认证证规划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新乡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证规划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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