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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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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校开展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学习和讨论的通知​
2021-04-02 17:17   审核人:

按学校要求,现将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参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师生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将学习和讨论情况以简要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发送到xxxysjk@163.com。

一、主要内容

(一)抽检范围和比例

从2021年1月1日期开始实行,要求覆盖所有本科高校全部本科专业,比例不低于2%,较2020年及之前有大幅上升。

(二)抽检重点

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重点对以上5个方面等进行“合格性”考察,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具体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三)抽检程序

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监督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各高校上传的论文,按随机匹配的方式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专家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1.抽检结果抄送省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2.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在本省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要求学校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3.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责令其暂停招生,或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4.对涉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查实后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5.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要求

请各学院以本文件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达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毕业要求。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抽检要求及专家意见表》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抽检要求及专家意见.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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