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已成立第五届教学委员会、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请根据《新乡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新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开展教学分委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教学分委员会设立要求具体见《新乡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第七条:“学院设立二级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接受学校教学委员会指导,其组织机构参照学校教学委员会设立,委员成员一般以7-9人为宜。学院教学委员会的换届与学校教学委员会的换届同步进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立要求具体见《新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第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原则上按学院设置,由5-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则上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各分委员会成员由各学院推荐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要保证与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3月15日下午18:00前完成新一届教学分委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并将新一届分委员会组成人选于3月16日上午11点前分别报送至图书馆南楼609办公室张老师处和601办公室蔡老师处。联系人:张老师,3682680;蔡老师,3682682。电子版发送至xxu_jw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