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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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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20年“名师工程”考核工作通知
2021-01-18 17:09   审核人:


根据学校《新乡学院“名师工程”建设实施办法》(院教字〔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第一届、第二届教学名师及讲坛新秀人选进行建设期任期及年度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共计101人)

新乡学院第一届教学名师人选19人

新乡学院第一届讲坛新秀人选45人

新乡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人选19人

新乡学院第二届讲坛新秀人选18人

二、考核内容

实行年度考核与三年期满考核双考核制度。

对照《新乡学院“名师工程”建设实施办法》(院教字〔2017〕19号)文件建设内容要求进行对照考核,年度考核从政治表现、师德风范、教学工作及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工程、课堂教学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创新引飞工程8个方面进行,建设期考核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从本科教学工程、教育教学业绩、科学技术研究3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1.个人自查。各参加考核人选对照上述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提供具体支撑材料,并填报《新乡学院名师工程人选考核情况表》(一)、(二)。

2.学院鉴定。相关学院在各参加考核人选个人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新乡学院“名师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年度和任期建设任务要求,认真开展鉴定工作,并在《新乡学院名师工程人选考核情况表》(一)、(二)中填写学院鉴定意见。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学校进行审定。

4.学校审定。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及优秀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校级教学名师、讲坛新秀资格;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但未能按时完成三年期建设任务者,以及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仍为考核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8日—1月20日:各参加考核名师工程人选开展自我总结,并填报相关材料。

2021年1月21日—1月22日:相关学院开展鉴定工作,提出鉴定意见,并将考核材料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图书馆610)。

2021年1月底: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审定。

联系人:郭迅羽 电话:3682593

附件【名师工程考核表(1).xls已下载
附件【院教字〔2017〕19号“名师工程”建设实施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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