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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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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新乡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防疫工作的补充公告
2021-01-07 15:36   审核人:

广大教师资格面试考生: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面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防疫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要求,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遵守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河南省教师资格网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河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从考前 14 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河南省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表格见附件。每位考生一张,进入考点候考室时上交)。

二、考生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在报到时如实报告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与他人保持 1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 37.3℃者方可入内。

六、考前14天自境外返回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考生在进入考点测量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含),如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可安排在备用考场进行面试;如不能提供,则由考生自行前往医院做核酸检测,考点将在面试结束后延期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安排面试。

八、考生进入考点,除进行身份识别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试讲过程中佩戴口罩不影响面试成绩。

九、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候考室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给监考员。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十二、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新乡市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行程码

请使用微信扫描上方行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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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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