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从即日起开始计算2020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⒈使用2020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依据教学大纲如实填报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由于疫情原因推迟的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不计入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量中。
2. 计算教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1)原则上按照课程归属单位严格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计算专、兼职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在多个课程归属单位承担教学工作量任务的教师的工作量,经与任课教师协商后,由任课教师教师告知承担的院系最终汇总到哪一个课程归属单位。
(2)因放假停课的专业,原则上任课教师应依据教学大纲自己找时间补齐停课的课时数。
(3)超出教学大纲的规定的课时,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4)指导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量、实习工作量等需和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科备案的人数、课时量相同。
3. 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量核算完毕后,经任课教师本人签字确认,请提交有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给教务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xxyjwk@1163.com邮箱。如果教务处审核过程中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有疑问,需要更改,改正后的纸质版会通知任课教师再次签字确认。
4. 各教学单位需要提交有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版本学期院系的工作量情况表(附件2)。
计算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蔡琬琰,联系电话3683007。
各院教师工作量核对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院(系、部) |
核对人 |
2020年11月22日上午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蔡琬琰 |
2020年11月22日下午 |
商学院 |
2020年11月23日上午 |
经济学院 |
2020年11月23日下午 |
管理学院 |
2020年11月24日上午 |
国教学院 |
2020年11月24日下午 |
医学院 |
2020年11月25日上午 |
机电学院 |
2020年11月25日下午 |
物电学院 |
2020年11月26日上午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年11月26日下午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0年11月27日上午 |
新传学院 |
2020年11月27日下午 |
就业中心 |
2020年11月22日上午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王红亮 |
2020年11月22日下午 |
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学院 |
2020年11月23日上午 |
药学院 |
2020年11月23日下午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2020年11月24日上午 |
3D打印学院 |
2020年11月24日下午 |
外国语学院 |
2020年11月25日上午 |
美术学院 |
2020年11月25日下午 |
护理学院 |
2020年11月26日上午 |
体育学院 |
2020年11月26日下午 |
人文学院 |
2020年11月27日上午 |
音乐学院 |
2020年11月27日下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 |
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