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院教字〔2017〕10号)、《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院教字〔201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过程性考核,现通知如下:
1.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过程性考核,规范、明确课程平时成绩实施方案,做到平时成绩评定时有理、有据、客观、真实;
2.补考成绩需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按比例折算、登载。
3.凡由于平时成绩分数较低,期末考试成绩既使考100分,总评成绩也不能及格的学生,则需参加该课程的重修。如平时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则其平时成绩低于33分时需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