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请按照《新乡学院教学效果评价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46号)文件精神,完成2017--2018学年的教学效果考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汇总《2017—2018学年教学效果综合考评表》(见附件),成绩按降序排列。
2.严格按照综合成绩评定等级,其中优秀人员比例不得超过评价教师总数的50%。
3.考评结果在报教务处之前须在本单位公示。
4.在上学年中,出现有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级别。
5.请各教学单位统计时确保,推荐的每一位参评教师只在唯一部门进行本学年教学效果考评。
6.请于12月29日18:00之前将“2017-2018学年教学效果考评汇总表”送教务处教改科(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邮件xxxyjgk@163.com)。
联系人:马蕊
电话:3682593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