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鼓励和表彰在新乡学院2015-2016学年实习实训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教师,确保评选工作优中选优,现就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院(系)在2015-2016学年毕业实践环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教育实习工作中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工作超过6周,以及在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中有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副处级及以下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下列条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同时至少具备第2条或第3条中的一条。
1.符合《新乡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39号)文件(附件1)中参评要求,且无教学事故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2.2015-2016学年指导学生毕业作品中有学生成绩被评定为优秀,且无学生毕业作品成绩被评定为不合格。
3.在2015-2016学年指导学生学科专业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三、评选程序
由个人提出申请,院(系)教学分委员会按照分配指标(附件2)完成拟推荐人员选拔工作,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材料准备与报送
1.以院(系)为单位将《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与纸质签字盖章版于9月2日上午10点前报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xxxysjk@163.com。
2.各院(系)拟推荐人员的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送。
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