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将2016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参照《新乡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管理办法》(院教字[2009]11号)。
2.新增专业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尤其要围绕我校“789”战略行动计划、对接国内、省内以及新乡市主导行业和新兴产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中原经济区建设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专业人才,且生源数量充足、质量高,毕业生有明确、稳定的就业领域,就业去向好。
3.新增专业要大力发展应用性、新兴交叉学科专业。
4.新增专业要充分考虑利用学校教育资源,考虑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度申报新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2.各院(系)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及支撑材料。论证报告中要有地方行业、产业人才需求,河南省已有多少高校设置此专业等内容。
三、时间要求
各相关院(系)于2016年7月15前完成以下工作:
1.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目录内专业)、《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支撑材料各一式三份提交到教务处教改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大小总数不要超过20M)。
2.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琨 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