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教办师〔2016〕39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研究项目。
2.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的重点项目。
3.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或批准变更的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一般项目和立项研究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不含院系和学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
4.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需经3名以上专家评审(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高校专家均需具有正高级职称,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专家需要有副高级职称或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教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承担过“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授课任务教师、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免于专家评审,不再填写结项审批表中相关栏目:
(1)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
(2)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
(3)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6.按照省文件精神,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要进行查新。我校将把需要查新的研究报告统一发至河南省教科研查新工作站,查新不通过者暂不予结项。
三、提交材料要求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请结项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1份。
3.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1份,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4.其它相关材料(相关论文著作、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5.以上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四、其它事宜
1.如果没有完成研究任务,需要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
2.请项目负责人尽快来领《管理证书》。
3.按照省里的文件精神,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者尚未出版的著作的项目需要查新,查新周期10天,因此请项目负责人于7月7日12:00前,将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并将纸质材料报送A14-0214室。逾期不再受理。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时间拟定于7月8日(周五)。
联系人:马蕊
联系电话:3682593
邮箱:xxxyjxk@sina.com
教务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