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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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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3级本科生课程重(补)修的通知
2015-01-05 16:24   审核人:

各院(系、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3级本科生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重()修对象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已获得学分但有意愿申请重修的学生;因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等)需补修课程的学生。

三、重()修工作流程

1.  元月5—6日:

(1) 学生所在院(系)通知2013级本科生登陆教务处网站查看本通知;同时,提醒学生仔细阅读《学业指导手册》中新乡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课程重修的规定。

(2) 学生转入院(系)为学籍异动的学生开具《新乡学院成绩认定通知单》(附件1),以此提醒学生需申请补修的课程。

2. 元月7—9日:学生向课程承担部门递交申请

(1) 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入下图所示界面,按照图中步骤查看重修课程,如有遗漏和错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然后填写《新乡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2),递交给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附件3)。

 

(2) 已获得学分但有意愿申请重修的学生,及因学籍异动需补修课程的学生

填写《新乡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2 ,递交给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附件3)。

3. 元月12—14日:课程承担部门处理申请

(1) 对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学生递交的重()修申请表,综合考虑上课时间不冲突、上课地点容量等因素,为其安排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安排结果填写在学生申请表上;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操作途径见下图方框内提示,然后按照下图两种方法之一进行重修处理。

 

 

注意:若学生的上课时间与重修课程的所有时间均冲突,则可根据课程承担部门实际情况,为报名学生指定上课班级及任课教师,且必须指定一个,否则期末将无法为该生录入成绩。

(2) 对已获得学分但有意愿申请重修的学生,及因学籍异动需补修课程的学生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学生递交的重()修申请表,为其安排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尽量保证时间不冲突),并将安排结果填写在学生申请表上即可,由教务处根据《新乡学院学生重()修情况汇总表》在系统中操作。

(3) 汇总

填写《新乡学院学生重()修情况汇总表》(附件4),元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交到教务处;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授课及教学管理等工作。

4. 元月16日:学生查看申请处理结果


        学生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申请处理结果(下图),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咨询。

 

四、重()修学生新学期随2014相关班级上课并参与课程考核等环节。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 老师,电话:3683007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元月五日

附件【附件3.教学秘书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新乡学院重(补)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新乡学院学生重(补)修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认定通知单模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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