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将安排2010本科以及2011级专科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实习安排
(一)集中实习
学校统一组织,派出实习指导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教育实习基地进行。
实习时间:
本科生(12周):2013年11月25日——2014年1月12日,在各实习基地实习,2014年2月17日——3月23日期间,实习与毕业论文同时进行,还在原基地实习,其中3月10日——3月23日可以回到校内进行实习总结及技能强化训练。
专科生(8周):2013年11月25日——2014年1月5日 ,在各实习基地实习; 2014年1月5日——2014年1月12日以及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23日 ,回到学校内进行实习总结及技能强化训练。
具体安排见附件《新乡学院2014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安排》。
(二)分散实习
学校不进行统一组织和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指导学生单独进行。
二、 实习要求:
1、无论集中实习还是分散实习,各院系在考试结束前,均需召开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学习有关的实习文件和规定,严格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强化安全教育。有条件的院系,要请学科教学理论教师或专家进行实习前辅导,正确处理实习和考研的关系,使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通过实习为步入社会打好基础,为就业铺平道路,在实践中为新乡学院增光添彩。
2、凡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将接收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和学生(或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报于院系辅导员处,经核实后方可离校。由家长安排实习的,也可凭家长的信函批准学生离校实习。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