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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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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的通知
2013-04-22 09:23   审核人:

各院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将安排2009级本科以及2010级专科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教务处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实习安排

(一)分散实习

学校不进行统一组织和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指导学生单独进行。

(二)集中实习

   学校统一组织,派出实习指导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教育实习基地进行。

1、实习时间:

 11 26 - 1 月6 在各实习基地实习; 1 月7 - 1 月20 回到校内进行实习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及技能强化训练。

2、集中实习学生人数安排表(见附件):

请各院系按照以上表格,安排集中实习学生,并将安排好实习基地的学生名单(附性别)以及本期指导教师名 单和带队 老师名单、联系方式一并于 20121122日前 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加盖院系公章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A-14号楼0209办公室,联系电话:3682683)。

二、   实习要求:

1、无论分散实习还是集中实习,各院系在考试结束前,均需召开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学习有关的实习文件和规定,严格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强化安全教育,有条件的院系,要请学科教学理论教师或专家进行实习前辅导,正确处理实习和考研的关系。使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通过实习为步入社会打好基础,为就业铺平道路,在实践中为新乡学院增光添彩。

2、凡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将接收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和学生(或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报于院系辅导员处,经核实后方可离校。由家长安排实习的,也可凭家长的信函批准学生离校实习。

3、如果准备考研正在复习而影响实习效果的学生,院系尽量不予安排集中教育实习。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12-11-20

 

附件【师范类学生集中实习安排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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