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将安排2009级本科以及2010级专科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教务处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实习安排
(一)分散实习
学校不进行统一组织和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指导学生单独进行。
(二)集中实习
学校统一组织,派出实习指导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教育实习基地进行。
1、实习时间:
11
月26日
-
1
月6日
,在各实习基地实习;
1
月7
日
-
1
月20
日
,回到学校内进行实习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及技能强化训练。
2、集中实习学生人数安排表(见附件):
请各院系按照以上表格,安排集中实习学生,并将安排好实习基地的学生名单(附性别)以及本期指导教师名
单和带队
老师名单、联系方式一并于
2012年
11月
22日前
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加盖院系公章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A-14号楼0209办公室,联系电话:3682683)。
二、 实习要求:
1、无论分散实习还是集中实习,各院系在考试结束前,均需召开毕业生实习动员大会,学习有关的实习文件和规定,严格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强调实习纪律,强化安全教育,有条件的院系,要请学科教学理论教师或专家进行实习前辅导,正确处理实习和考研的关系。使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通过实习为步入社会打好基础,为就业铺平道路,在实践中为新乡学院增光添彩。
2、凡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将接收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和学生(或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报于院系辅导员处,经核实后方可离校。由家长安排实习的,也可凭家长的信函批准学生离校实习。
3、如果准备考研正在复习而影响实习效果的学生,院系尽量不予安排集中教育实习。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12-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