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查询与更正
所有学生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已于开学前全部结束,各院系部要通知未进行成绩查询的学生尽快登陆教务系统查询,成绩更正工作务必在周三(
9月
5日
)下午18:00之前完成。因试卷批改、成绩录入等原因导致学生成绩有误,需由任课教师填写《新乡学院课程考核成绩更正表》,经课程所在院系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公章后,到教务处办理成绩更正。
二、补考数据的统计
各院系部于第二周星期二(
9月
11日
)之前完成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科目、补考学生人数等数据统计工作。
三、参加补考学生范围
1.因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2.上学期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期末考试且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该类学生补考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形式记载)。
3.上学期因期末考试作弊或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本次补考。
4.2012届毕生但因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的学生,可向原所在院系部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四、补考安排表、补考试卷的准备及学生补考准考证的办理与发放
课程所在院系部要在第二周星期二(
9月
11日
)之前完成补考安排表的编排、补考试卷的准备等。专业课补考原则上安排在院系所属教室内进行,公修课补考安排在学校公用教室进行,请相关院系部在制作补考安排表前与教务科联系。补考安排表的编排要使用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模板,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安排表于
9月
11日中午
12:00之前报送教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安排表至教务科邮箱xxxyjwk@163.com。
学生所在院系在补考前要为学生办理并发放补考准考证(补考准考证要加盖院系公章),并提前通知学生携带本人补考准考证和学生证参加补考。
五、补考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次补考安排在第二周、第三周,分专业课补考和公修课补考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专业课补考安排在
9月
17日
—21日下午17:00点进行,具体时间由学生所在院系确定;公修课补考安排在
9月
15日
和16日进行。公修课具体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1.
9
月15
日
上午8:00—10:00 公修英语类课程
2.
9
月15
日
上午10:15—12:15 大学生健康教育、教育学、心理学
3.
9
月15
日
下午14:00—18:00 公修计算机类课程
4.
9
月16
日
上午8:00—10:00 公修数学类课程
5.
9
月16
日
上午10:15—12:15 大学语文、大学物理
6.
9
月16
日
下午14:30—16:30 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等)
因公修体育类课程考核方式的特殊性,本学期初公修体育类课程的补考将与专业课补考同时开展,即
9月
17日
—21日之间进行。具体补考时间为:上午10:10—11:30、下午14:00—17:00。请各院系按照体育系编排的《新乡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初公共体育课补考安排表》上的补考科目、姓名等,通知本院系每一位参加体育补考的学生,并让学生主动与原公体课任课教师联系,在规定补考的时间内进行补考。若学生不确定原任课教师或需查询任课教师的联系方式,请到体育系办公室(西区新体育场看台二楼)咨询。(联系电话13837320589)
各院系部在安排补考考场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每场补考每名考生原则上安排一门补考课程。
2.每场补考的时间应与期末考核的时间长短相同。
3.同一考场内同时安排有开卷和闭卷考试两类考生时,两类考生在座位的安排上要相对集中,并要有明显的界限标志。
4.每场补考学生人数应达到30人以上,人数特别少的课程不单独安排考场补考。
5.学生人数在2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监考教师1名;学生人数在20人至70人之间的考场,每考场安排监考教师2名;学生人数超过70人的考场,每考场安排监考教师3名。
6.严肃考风考纪,各院系部要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确保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六、认真完成补考收尾工作
补考结束后,课程所在院系部要在第四周内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及补考试卷的整理等项工作。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
〇
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