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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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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借用学士学位服的通知
2013-04-21 18:13   审核人:

相关院(系):

为便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穿学士学位服拍照留念,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即日起开始学士学位服的借用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借用须知

1.借用时间: 2011 年5 月31 6 月8

2.借用方式:根据相关院(系)2011届本科毕业生数量及我校学士服数量,分配借用给相关院()

以院()为单位申请,填写“2011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申请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必须经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公章。由一名负责人携带该申请表于 531日下午 15:00-18:00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领取后交由院()保管并由院()有序面向本院()本科毕业生借用。

二、使用须知

1.请各院()切实做好学士服的管理和借用工作,建议实行专人负责、限时归还制度。

2.借用者在借用前请检查服装,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未声明者后果自负。

3.借用者请自觉爱惜学士服,归还时,请保持服装干净整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若学士服及配件出现污损、丢失,借用者应承担清洗或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学士帽20/顶;领带5/个;领结5/个;学士袍80/件;垂布20/条;学士服专用袋2/个。

4.为保证学士服的卫生与整洁,若遇恶劣天气,请院()暂停借用工作。

5.学士服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2)穿戴。不得利用学士服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出现有损于学校形象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归还须知

各院()所借用的学士学位服必须于 201168日上午 10:00之前如数归还到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统一验收、入库、封存。建议各院()借用时的责任人负责归还学士学位服。

四、学士学位服分配情况

院(系)

 

数 量

 

备 注

数学系

40

 

外国语学院

57

 

文学院

54

 

商学院

59

 

机电学院

61

 

化学与化工学院

58

 

 

新乡学院教务处

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

附件【附件1:新乡学院2011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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