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院(系):
为便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穿学士学位服拍照留念,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即日起开始学士学位服的借用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借用须知
1.借用时间:
2011
年5
月31
日
—
6
月8
日
。
2.借用方式:根据相关院(系)2011届本科毕业生数量及我校学士服数量,分配借用给相关院(系)。
以院(系)为单位申请,填写“2011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服借用申请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必须经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由一名负责人携带该申请表于
5月
31日下午
15:00-18:00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领取后交由院(系)保管并由院(系)有序面向本院(系)本科毕业生借用。
二、使用须知
1.请各院(系)切实做好学士服的管理和借用工作,建议实行专人负责、限时归还制度。
2.借用者在借用前请检查服装,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未声明者后果自负。
3.借用者请自觉爱惜学士服,归还时,请保持服装干净整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若学士服及配件出现污损、丢失,借用者应承担清洗或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学士帽20元/顶;领带5元/个;领结5元/个;学士袍80元/件;垂布20元/条;学士服专用袋2元/个。
4.为保证学士服的卫生与整洁,若遇恶劣天气,请院(系)暂停借用工作。
5.学士服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士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2)穿戴。不得利用学士服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出现有损于学校形象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归还须知
各院(系)所借用的学士学位服必须于
2011年
6月
8日上午
10:00之前如数归还到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统一验收、入库、封存。建议各院(系)借用时的责任人负责归还学士学位服。
四、学士学位服分配情况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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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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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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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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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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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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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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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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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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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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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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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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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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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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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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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