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动态地监督教学运行过程,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力度,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整体工作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在第13-15教学周进行。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常规性检查和重点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学校抽查和院(系、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活动内容
(一)常规性检查项目
1. 同行评教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评价主体为本单位专家、同一个教研室的教师。
2. 学生评教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为本单位全日制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承担公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外聘教师);评价主体为全体在校学生。
3.教学秩序
检查学风、教风方面情况。
(二)重点检查项目
1.教研活动;
2. 教学管理规范化情况
(1)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化及其执行情况;
(2) 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3)学生成绩管理。
(三)开展教研室活动经验交流会
(四)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需要检查的项目。
二、检查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内容,认真自查。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教务处。
(二)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委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调研和抽查,以掌握教学基础信息,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促进学校教学建设。
四、其它要求
1.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建议或解决措施应及时向学校反馈。
2.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院(系、部)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1.
5
月15日
至
5月
25日
为院(系、部)自查、评教阶段。
2.
5
月29日
交自查报告、评教结果统计表(见附件)。
3.
5
月30日
至
6月
5日
为学校集中检查、开展教研活动交流会阶段。
备注:学生评教时,本科生采用网上评教方式,专科生使用原有的纸质评教方式。所需上交的材料请交送至教务处师资科(A-14-2217),电子版发送至xxxyzwb@126.com;联系人及电话:
赵
老师 3682682。 教务处
2011
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