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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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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4-21 17:41   审核人: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11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参评成果应为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

    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参加2008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751日至2010430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申报材料由学院各有关部门集体报送,不单独受理个人的材料。

    2. 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电子文本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

    3. 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需提交复印件。

    4. 各部门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软件制作汇总数据库,要求各项填报数据齐全。上报材料时,应同时导出上报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汇总数据库,所填内容要求与《申报书》内容一致。

    5. 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申报者应严格按照材料要求报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各有关部门应将材料分组、分类后上报。评审结束后,除硬件及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宜

各部门请于2011513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A14-2207房间)。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jwcjiaoxueke@126.com

   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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