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拟于11月8日至12月3日(第11--14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将分两大项,即常规性检查项目和重点检查项目,检查均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 常规性检查项目
1. 同行评教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评价主体为本单位专家、同一个教研室的教师。
2. 学生评教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为本单位全日制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承担公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外聘教师);评价主体为全体在校学生。
(二) 重点检查项目
1. 教学秩序
2.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3. 实践教学
4. 教研室活动
二、 时间安排
1. 11月10日交自查方案。
2. 11月11日至23日为院(系、部)自查阶段。
3. 11月24日交自查报告、评教结果统计表(见附件)及原始评教表。
4. 11月25日至12月3日为学校集中检查阶段。
备注:所需上交的材料请交送至教务处师资科(A-14-2217),电子版发送至jwc0606@sohu.com。
教务处
2010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