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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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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4-21 16:42   审核人: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新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院教字【20093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发展观和教育规律,以立足于建设和发展高水平的本科教育为主,着重研究当前本科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时代性、特色性与实践性。提倡跨学科(专业)、跨部门联合申报项目,通过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服务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决策,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2、项目研究方案能体现改革精神,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突破性。预期成果对高校教育教学工作能起到示范指导作用,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3、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管理与教辅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项目主持人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改革条件。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请2项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跨部门合作项目限10人。

三、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选题范围参照《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指南》给出了选题的研究方向和领域,申报人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课程以及自身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与特点,自行设计题目;其它有价值的研究选题,申报人可以突破参考选题范围。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工作。为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各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及推广应用价值进行审核,并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择优遴选上报。教务处将在12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论文、研究报告、软件或网站等可考核的成果。

3、申报者须提交《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4份)(附件)(填写事宜请参考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按序装订成册)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文复印件),所在部门按推荐意见排序填写《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以上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于20101123日前由各部门统一汇总送教务处教学科(A142207房间),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3682593,电子信箱:jwcjiaoxueke@126.com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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