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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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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1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竞赛校级决赛的通知
2013-04-21 16:37   审核人:

各院系:

    我院201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竞赛校级决赛,定于 11  2 日下午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比赛分组

A组(文科):

外国语学院:吴倩倩  闫晗  刘姗  文学院:程小玲   牛杰

教科系:张英圆   历史系:余凤云    政法系:王新新

B组(理科):

数学系:武振红  张姿  物理系:闫赛楠  化工学院:李玉静  体育系:于岩    教科系:张圆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胡殿颖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A组(文科): 112  1415  A-11号楼  6311教室

B组(理科): 112  1415  A-11号楼  6312教室

三、评委:

1.A组(文科):

参赛单位教科系、文学院、历史系、政法系、外国语学院各推选一名院系主任(副主任)组成评委组

B组(理科):

参赛单位物理系、数学系、化工学院、体育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推选一名院系主任(副主任)组成评委组

2.相关院系须在 1028上午将评委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3.各位评委须在 1121410分准时到达比赛地点,如临时有事请及时委托他人并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四、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比赛要求:校级教学技能大赛的比赛要求、评分标准、比赛篇目一律按照2010年《关于举办河南省第八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进行。

    选手比赛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从参赛科目的三个题目中抽选一个参加比赛。

     (二)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分值

理念

与目标

教学理念新,体现新课改精神;

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全面、科学性、操作性强;

教学有特色。

20

内容

与过程

教学内容正确,知识层次结构合理;

教学思路清晰,结构严谨,重点明确,难点突出;

教学过程体现新课改的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联系学生和生活实际。

20

方法

与手段

教学方法运用灵活、多样、具有启发性;

教学手段运用符合教学需要,设计合理;

学生有效参与教学。

20

教学基本素养

教态、仪表及语言得体,恰当。

20

粉笔字

书写格式标准、规范,字迹清楚、优美。

5

特长展示

特长选项与教学活动紧密联系;

特长展示熟练,效果好。

15

 

(三)评分和记分规则:

1.按百分制打分,其中说课占85分,特长展示占15分。

2.每组由5名评委组成评委组对选手的表现进行打分。分数由“说课分”和“特长展示分”两部分组成。 “说课”打分范围为75-85分;“特长展示”打分范围为12-15分。每位评委将根据选手表现分别对学生的说课及才艺进行打分,并合计综合得分。记分员将根据评委打分情况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该选手的平均分计算。

3.说课时间为15-18分钟,15分钟时计时台举“计时牌”示意,超时或不够时间每一分钟扣1分。

4.特长展示时间为3-5分钟,4分钟时计时台举“计时牌”示意,超时或不够时间每一分钟扣1分。

5.使用板书书写不少于20个粉笔字(2个字母算一个汉字),字数不够扣0.5-1分。

6.选手从3个课题中任意抽出一个题目,准备30分钟,参加比赛,所抽的说课题目由工作人员登记后转交主持人,主持人当众宣布,工作人员予以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比赛名次。

7.比赛采用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的办法进行,有扣分情况者记分台工作人员登记后转交主持人,由主持人宣布扣分结果以及选手的最后得分。

8.计分员最后记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比赛抽签及试机

1.参赛同学须将课件在 111上午1100分之前将参赛多媒体课件拷贝到教学科。

2.参赛同学应在 1121315分到指定参赛地点进行比赛顺序抽签及试机。

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教务处

                                                     2010 年10 月25

 

(责任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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