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河南省2009年职称评定文件精神,制定了“新乡学院2010年教学系列教学工作量计分测评办法”(见附件一),根据该文件精神和学校职称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范围
1、原则:教学工作量的计分测评,必须以教学部门和教务处的教学备案为依据,实事求是的计算;
2、范围:要求晋升职称的教学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测评的程序
1、申报晋升职称的教师向本人所属的教学部门提出申请;
2、申报教师填写“新乡学院教学工作量测评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二),教学部门负责审核;
3、教务处对各教学部门递交的教学工作量审核材料进行复审;
4、复审结果经人事处公示,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方可确定;
5、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经调研核实,再确定被举报人的教学工作量。
三、测评注意事项
1、教务处负责审核任职期间,一般为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原属于平原大学的老师07年以前部分由教学科王颖负责审核;原属于教育学院的老师07年以前的部分由原教育学院负责工作量计算的老师负责审核;08年以后及原师专老师的工作量由师资科赵文斌负责审核;
2、个人如实填写自己的教学工作量测评表,院系部要严格把关,如果院系部资料不全,以院系部为单位到教务处拷贝;
3、9月15-17日以院系部为单位,收齐以后,统一集中审核。
咨询电话:3682682;3683808
教务处
2010.09.13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