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确保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上级的要求,借鉴兄弟院校的教学效果考评方法,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制定了《新乡学院教学效果考评暂行办法》。现根据此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我校2009-2010学年度教学效果考评工作。
一、考评对象
2009-2010学年度担任教学任务的校内全体专兼职(不包括校外外聘)教师。
二、考评方式及等级
1、考评工作以院系(部)自评为主。
各院系(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效果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新乡学院教学效果考评暂行办法》(见附件1)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对2009-2010学年度在本部门担任教学任务的全体校内专兼职(不包括校外外聘)教师进行教学效果考评。
2、考评等级比例。
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当年任课教师(含校内兼职)总人数的35%,其他等级比例不限。
三、具体时间安排
1、9月22日之前各院系(部)完成本部门的教学考评工作,并将考评工作总结及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送至教务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jwc0606@sohu.com。
2、9月25日之前教务处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整理,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附则
1、各教学单位已存有2009-2010学年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的资料。如有公共课教师评教信息不全,可到其任课的学生院系查找信息。
2、因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完成教学效果考评工作。
不详之处,咨询教务处师资科,电话:3682682;368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