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因下学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故报送下学期进修教师的计划提前进行。请各院(系部)根据《新乡学院教师进修暂行规定》的条件于
12月9日
前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进修教师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进修培训的专业方向和研究方向必须与现在从事的专业和学科发展相一致。
2.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能同时进修课程培训或访问学者。
3.研究生毕业后3年内暂不参加进修;进修间隔时间最少为3年。
4.参加进修教师需填写《新乡学院教师进修审批表》(见附件),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将审批表送教务处。
5.请各院(系部)按时报送到教务处师资科(A-14-2217),联系电话:3682682(刘老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 务 处
2009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