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我校201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请遵照《新乡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08]16号)文件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材选用原则
1、要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选用教材,既要考虑教材的先进性、科学性,又要兼顾教学的基础和水平。
2、要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和重点教材及获得国家级或部委级奖励的教材。
3、各专业使用近3年出版的高质量教材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
4、要选用教学效果好的教材,且使用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连续性,不要随意变更,原则上连续使用的时间不少于2年。
5、要加强本校教师自编教材的选用及管理,原则上本科教学不得使用自编教材。首次选用的自编教材原则上必须是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或副主编且已经正式出版的教材。
二、 教材征订程序
1、教研室要首先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教材信息,进行分析对比,从而确定合适的优秀教材,并报送院系部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负责对每个教研室所报教材进行审核、汇总,经院(系部)教学委员会研究确定,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审核全校的预订教材,综合考虑所报教材的使用效果、出版情况、库存情况后,全面开展订购工作。
三、 教材征订的范围和要求
1、本次征订2010年春季(2009~2010学年第2学期)使用教材。
2、教材征订汇总单各项内容填写务必要准确、完整。1)征订代码应填写教材的ISBN号;2)专业班级名称以学校统一规范称呼;3)学生人数、教师用书数量应准确填写,教材征订总数量=学生人数+教师用书数量。
3、各院系部在教材征订过程中要认真、负责,避免出现错订、漏订、重订等情况。
4、自编教材的选报请遵照《新乡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08]16号)第十四条执行,并请务必在
2009年
12月
8日
前将填写好的《新乡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连同样书2本,由院(系部)统一报送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各院系部应在
2009年
12月
8日前
将院系部的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新乡学院 院(系部)2010年春季教材征订汇总单》及电子版(按照教务处EXCEL统一格式)报送教务处综合科
陈
老师处。
联系电话:3682680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
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