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学籍信息更改中涉及到的户籍信息需先在公安机关更改后才可办理更改手续。 2、新生报到后第一学期和在校最后一学期不得变更学籍信息。 3、按照教育厅要求,涉及出生年月日变更的,请学生所在学院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详实,并向学生入校前所在学校及居住生活地开展调查,重点核查其前置学历情况,确保信息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在核实无误后,将有关调查情况形成报告,加盖公章后随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4、涉及民族变更的,除以上材料外,同时需省辖市以上民族宗教部门出具证明。 5、以上表格中注明材料为基本材料,若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需补充出具其他佐证材料。 6、改名或者变更其他学籍信息是个人行为或者个人原因造成的,学校只是协助进行变更,但变更需要程序和时间,请不要催促,望同学们理解。学籍变更前给个人造成的影响,由本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