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8:13 作者: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133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3.三年以来,年均工作量不少于本人额定工作量的120%,至少一次教学效果考评优秀,或荣获我校“课堂教学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4.主持有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5.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有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6.拟开展的研究项目: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7.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优先。

8.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2份(见附件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注意格式字体规范。

2.支撑材料2份,需装订成册:身份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有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

4.请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项。

《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见附件2),支撑材料需有目录。请各学院于7月16日12:00以前,将材料交至教务处教改科。联系人:马蕊;电话:0373-3682593;邮箱:xxxyjgk@163.com。

教务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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