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教字〔2021〕22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6月1日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决定授予6251人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新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373-3682682
新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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