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依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4号)文件规定,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研究中心要求全省各高校按要求更新与报送《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主要用于全省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评估监测(抽
检、评优等)、学位授权审核、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提升工
程项目(工作站、课程、教材、案例等)、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审等工作。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科研发展动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积极主动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4.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报送内容及方式
1.各学院在2025年9月26日晚上6点前,提交《专家信息汇总表》(纸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电子版发送36958079@qq.com。过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373-3682682。
2.校内兼职教师申报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
:2:《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4号)。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