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 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4〕735 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示范性项目全过程管理
详情参考附件《“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二、做好 2024 年度考核验收工作
省教育厅将于12月份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建设考核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合格的项目 2025 年度将持续给予经费资助;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并从培育类项目中择优进行递补。
考核要求:请我校UGS协同育人改革、师范生成长工作坊建设、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能力提升三个项目组,完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含项目实施概况、学校配套的支持政策、采取的工作举措、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意见建议等内容,同时附相关支撑材料。
材料提交:请相关项目组于12月9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图书馆南楼611室,电子版发至xxxys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