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教学及期末考核日程安排
1.所有课程在第18周(12月30日-1月3日)前完成教学任务。
2.考查课程的考核:第18周前由任课教师随堂组织或开课学院统一组织完成。
3.考试课程的考核:第19周(1月6日-10日)进行,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如下,其余的由开课学院在不冲突的情况下自行确定。
时间 |
上午 (8:00-9:50) |
上午 (10:10-12:00) |
下午 (14:30-16:20) |
下午(16:40-18:30) |
1月6日(周一) |
大学英语1 |
学院安排 |
教育学基础 |
线性代数 |
1月7日(周二) |
高等数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
学院安排 |
概率论 概率统计 |
学院安排 |
1月8日(周三) |
大学物理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1月9日(周四)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1月10日(周五)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学院安排 |
4.缓考申请及审核:学生因病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必须在考核前在教务系统内申请缓考,否则按缺考处理,开课学院和学生学院严格、及时审核。缓考申请流程见附件1。
5.重补修课程的考核:与正常课程冲突的,正常课程要申请缓考,重补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二、考场编排
1.期末考试安排表:依据《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和排考流程及进度(附件2),开课学院安排承担课程的考试场次,学生学院设置本学院学生所有课程的考场和监考,教务处安排重补修、小语种等学生的公共课程的考场。
2.诚信考场:班级自愿申请、学生学院初审,推荐学风好、无违纪作弊行为的班级设立诚信考场,诚信考场统计表见附件3。
3.混合考场:提倡学生学院编排混合考场,并保障混合考场秩序,混合考场统计表见附件4。
4.对调监考:提倡学院之间互相协调,对调外派监考教师,学院对调监考表见附件5。
排考工作请于12月6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前学生学院报送诚信考场统计表、混合考场统计表的电子版给教务科。
三、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
1.期末的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其中命题要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题量、难易度、覆盖面等的要求。
2.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考试命题改革,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模式,注重检查学生独立思考、灵活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所有课程的试卷由开课学院统一印制、装订、分发。
4.监考严格履行职责,学生严肃考风考纪,须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对违纪或作弊现象,学生学院须第一时间持证据报教务处及学生处,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四、学生成绩
1.综合成绩构成设置:学生成绩综合比例构成由开课学院按照《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新院教〔2022〕6号)的要求,成绩登录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设置。
2.学生成绩登载与转送:任课教师须在1月20日前完成成绩登载与转送。有效成绩单送开课学院和学生学院,《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送开课学院。
3.试卷(成绩)分析:成绩录入结束后要对学生的期末成绩进行试卷(成绩)分析。
五、期末考核材料的存档
各学院按《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要求做好期末考核材料的存档。
六、双学位专业、微专业的考核工作
1.课程考核在1月3日前由任课教师随堂或专业开设学院组织完成。其中考试课程的考试安排表于12月6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盖)给教务科。
2.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及学生成绩要求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3.试卷和有效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由专业开设学院保存。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