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0:38 作者: 点击:[]

一、课程教学及期末考核日程安排

1.所有课程在第18周(12月30日-1月3日)前完成教学任务。

2.考查课程的考核:第18周前由任课教师随堂组织或开课学院统一组织完成。

3.考试课程的考核:第19周(1月6日-10日)进行,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如下,其余的由开课学院在不冲突的情况下自行确定。

上午

8:00-9:50

上午

10:10-12:00

下午

14:30-16:20

下午(16:40-18:30

1月6日(周一)

大学英语1

学院安排

教育学基础

线性代数

1月7日(周二)

高等数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学院安排

概率论

概率统计

学院安排

1月8日(周三)

大学物理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1月9日(周四)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1月10日(周五)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4.缓考申请及审核:学生因病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必须在考核前在教务系统内申请缓考,否则按缺考处理,开课学院和学生学院严格、及时审核。缓考申请流程见附件1。

5.重补修课程的考核:与正常课程冲突的,正常课程要申请缓考,重补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二、考场编排

1.期末考试安排表:依据《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和排考流程及进度(附件2),开课学院安排承担课程的考试场次,学生学院设置本学院学生所有课程的考场和监考,教务处安排重补修、小语种等学生的公共课程的考场。

2.诚信考场:班级自愿申请、学生学院初审,推荐学风好、无违纪作弊行为的班级设立诚信考场,诚信考场统计表见附件3。

3.混合考场:提倡学生学院编排混合考场,并保障混合考场秩序,混合考场统计表见附件4。

4.对调监考:提倡学院之间互相协调,对调外派监考教师,学院对调监考表见附件5。

排考工作请于12月6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前学生学院报送诚信考场统计表、混合考场统计表的电子版给教务科。

三、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

1.期末的试卷命题、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严格执行《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其中命题要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题量、难易度、覆盖面等的要求。

2.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考试命题改革,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模式,注重检查学生独立思考、灵活应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所有课程的试卷由开课学院统一印制、装订、分发。

4.监考严格履行职责,学生严肃考风考纪,须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对违纪或作弊现象,学生学院须第一时间持证据报教务处及学生处,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四、学生成绩

1.综合成绩构成设置:学生成绩综合比例构成由开课学院按照《新乡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原则及管理办法》(新院教〔2022〕6号)的要求,成绩登录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设置。

2.学生成绩登载与转送:任课教师须在1月20日前完成成绩登载与转送。有效成绩单送开课学院和学生学院,《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送开课学院。

3.试卷(成绩)分析:成绩录入结束后要对学生的期末成绩进行试卷(成绩)分析。

五、期末考核材料的存档

各学院按《新乡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21号)要求做好期末考核材料的存档。

六、双学位专业、微专业的考核工作

1.课程考核在1月3日前由任课教师随堂或专业开设学院组织完成。其中考试课程的考试安排表于12月6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盖)给教务科。

2.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及学生成绩要求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3.试卷和有效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由专业开设学院保存。

新乡学院教务处

20241126

上一条:关于加强“ 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批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闭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