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3日 10:28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与研究、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及《新乡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

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语言文字推广类等4个大类。项目级别分重点、一般两类。2024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按照要求从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项目选题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新乡学院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

2.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学术价值,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3.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4.项目主持人和成员限主持一项或参与两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尚未结项的各类省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5.鼓励跨教学单位、学科专业联合申报。

6.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项目批准立项时间算起)。

7.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各二级学院申报不超过5项。

8.省级项目申报条件: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同一选题已参加我校教改项目并已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9.省级项目指标及填报要求:省级项目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因省级项目从校级重点项目中产生,故推荐名额包含在校级立项名额内,默认为排序在第一位的教师,申报书及材料按照省级教改项目要求填写和准备。

四、建设要求

1.“校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研究全过程必须紧密围绕立项主题,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新乡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2.“校级教改项目”重应用、重实践、重产出,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均须在校内转化应用于具体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堂改革等实践中,经实践验证后的研究成果还应持续发挥指导作用,以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3.学校将加强对“校级教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二级单位须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及管理力度,包括立项推荐、中期检查、结项审核等工作。

4.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时需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要求重点项目10000字左右,一般项目5000字左右),并且满足以下标志性成果之一方可结项:(1)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2)项目成果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3)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5.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教材、论文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新乡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新院教〔2022〕20号)执行。

、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部门组织人员申报,于1月23日上午10点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图书馆南楼610房间),逾期视为放弃申报。须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附件2)1份、支撑材料1份、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yjsk@163.com。

联系人:刘梦林 3682593

教务处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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