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奖”复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0:17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本学年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奖活动,根据《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按照《新乡学院“课堂教学奖”评选办法》要求,各学院需进行初评工作,并推荐出进入复评环节的教师。学院通知管理部门相应学科专业兼职教师报名参加,管理部门兼职教师也应积极主动和学院联系报名事宜。

二、各学院需推选出全员听课人员(注意:全员听课人员不能跟复评教师有重复人员)参与听课打分,并于2023年11月12日17:00之前将复评教师与听课教师录入管理系统。

三、复评教师名单上报要求:

1.本学年“课堂教学奖”设立“新进教师组”“青年组”和“教授组”三个组别。

(一)新进教师组:承担有教学任务的近五年新进教师(2018年7月份以后入职),5年内每学年必须参加一次,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后可自愿参加。(上报系统学校统一组织复评)

(二)青年组:具有5年以上我校授课经历,副高及以下职称,承担有教学任务的老师,自愿参加。(由学院自行组织复评,不再上报系统)

(三)教授组:具有正高职称,近3年均承担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自愿参加。(由学院自行组织复评,不再上报系统)

2.每位参赛教师只能报一门主讲课程的一个上课班级参加比赛所报课程应当覆盖整个比赛时间。

3.每位参赛教师信息务必核对无误,参赛教师电话信息注意填写。(本届比赛全部采用APP打分)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3682593。

教务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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