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14号)要求,我校现开展2023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获得学士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标准
1.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参评程序
各学院按照2023届学位论文数量占比向学校推荐优秀论文(推荐论文篇数详见下表,对于近两年存在有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减少推荐指标)。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这些论文进行评审,并从中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序号 |
学院名称 |
论文推荐篇数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4 |
2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3 |
美术学院 |
3 |
4 |
商学院 |
2 |
5 |
人文学院 |
2 |
6 |
管理学院 |
0 |
7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 |
8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9 |
外国语学院 |
2 |
10 |
生物工程学院 |
2 |
1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 |
12 |
新闻传播学院 |
1 |
13 |
经济学院 |
1 |
14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2 |
15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 |
16 |
3D打印学院 |
1 |
17 |
音乐学院 |
0 |
18 |
体育学院 |
1 |
19 |
药学院 |
1 |
20 |
医学院 |
1 |
四、材料要求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2),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
3.《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4.参评材料电子文档严格按照《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见附件5)。
请各学院于9月14日(周四)12:00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图书馆6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sjk@163.com。
联系人:牛蕾,联系电话:3682683。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14号)
附件2:《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附件3:《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4:《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5:《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