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9:10 作者: 点击:[]

根据市招办通知,3月11日(周六)我校将承担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时间:第一场9:00-11:00,第二场13:00-15:00,第三场:16:00-18:00。

现将监考人员分配如下:

学院

人数


学院

人数

外国语学院

16


人文学院

12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0

机电工程学院

1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1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0

教育科学学院

1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0

管理学院

8

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学院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8

新闻传播学院

8

经济学院

4

商学院

8

药学院

4

医学院

4

音乐学院

8


体育学院

10

美术学院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3D打印学院

2


护理学院

2

监考人员名单电子版于3月8日17:00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邮箱:396693053@qq.com),监考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考务办分布

A01-119:人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经济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3D打印学院

A11-119: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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