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范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对象
2013级和2014级本科生中,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而需重修者;已获学分但想提高成绩而有意重修者;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等)而需补修者。
三、工作流程
1. 12月30日:阅读通知及规定
学生院系通知相关学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1中有关课程重修、补修的规定。
2. 12月31日-1月5日:学生向课程承担部门递交申请
(1) 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而需重修者:
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按照下图中步骤查看重修课程,如有遗漏和错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然后填写《新乡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2),递交给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

(2) 已获学分但想提高成绩而有意重修者:
填写《新乡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2),递交给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
(3) 学籍异动而需补修者:
学生依据《新乡学院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表》(附件3),填写《新乡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附件4),递交给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
3. 1月6日— 8日:课程承担部门处理申请
(1) 对缺考、违纪或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而需重修者: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学生递交的重修申请表,综合考虑上课时间不冲突、上课地点容量等因素,为其安排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安排结果填写在学生申请表上;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操作途径见下图方框内提示,按照下图两种方法之一进行重修处理。


注意:若学生的上课时间与重修课程的所有时间均冲突,则可根据课程承担部门实际情况,为报名学生指定上课班级及任课教师,且必须指定一个,否则期末将无法为该生录入成绩。
(2) 对已获学分但想提高成绩而有意重修者和学籍异动而需补修者
课程承担部门根据学生递交的重修、补修申请表,为其安排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尽量保证时间不冲突),并将安排结果填写在学生申请表上即可。系统操作由教务处根据《新乡学院课程重/补修情况汇总表》(附件5)进行。
(3) 汇总
填写《新乡学院课程重/补修情况汇总表》,1月8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交到教务处;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授课及教学管理等工作。
4. 1月14日:学生查看申请处理结果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按照下图所示查看申请处理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

四、重修、补修学生新学期随相关班级上课并参与课程考核等环节。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