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排课的时间安排、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
1. 5月4-6日:各院(系)及教务处教学科录入并读取下学期教学计划;
2. 5月7-13日:课程承担单位设置学期教学任务,请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以减少排课时教学任务的变更;
3. 5月14-20日:教务处编排全校公共必修课表,相关教学秘书请于20日18:00导出课表并通知任课教师核对;
4. 5月21-22日:公共必修课表如有问题请汇总后由教学秘书于22日之前到教务处调整,过期不再改动;
5. 5月25-29日:院(系)编排专业课程(包括实验课)课表,编排过程中请综合考虑,教务处不再接受调整申请;
6. 开学前:各院(系、部)打印课表并通知到上课教师和学生。
二、注意事项
1. 录入教学计划时:
① 各院(系)要仔细核对每门课程的代码、学分、学时、课程类别、考核方式等录入是否正确;
② 核对时若发现没有“课程类别”信息,则必须在“录入理论课程”内进行完善,否则会影响学生网上选课及评教工作的开展;
③ 所有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均需按照“设置专业实践环节”录入,其他课程按照“设置专业理论课程”录入;
④ 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课程的实验课,必须录入教务系统;如仅作为理论课的实验环节的实验课,则不需要录入系统。
2. 设置教学任务时:
① 选择“授课方式”时,上机课选择为“上机”,实验课选择为“实验”,其它课程的授课方式一律选择为“讲授”;
② 认真核对周学时的正确与否,周学时为单数的,“连上节数”一栏选择“2或
3”
都行,且不必选择单双周,但3节连上的课原则上排在下午;
③ 任课教师要选择工号是财务号的,专业选修课设置参看附件;
④ 学生的上课周数设置为1-18周,需要打段上的课程,要根据此周数和班级教学进程表进行推算并准确设置;
⑤ 设置教学任务时,是否合班请考虑清楚后再设置,若合班,尽量合并教学进程一致的班级。
3. 编排课表时:
为2015级新生预留一定数量的教室(考虑容量、类型等)。
4. 课表发放前:
请严格核对班级课表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出现多排、漏排、错排等情况的,将按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