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 12:29 作者: 点击:[]

各院(系):

为做好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论文质量关

1. 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按照《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新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执行。

2. 各院(系)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时间安排

1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原则上应安排在 425 515内进行,各院(系)要严格答辩过程管理,客观公正评分。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后,各院(系)应于 519前将本单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只录入题目和综合成绩)。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一)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当年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为学生本人完成;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二)推荐数量:

   各院(系)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并于 531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至教务处实践科。

四、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教学管理,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今年首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部分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被抽到的学生每人有两次检测机会:第一次检测为自检(结果不统计、不记录,供学生和指导教师自行参考),如果重复比例达到30%或以上比例,疑似有抄袭行为,由指导教师进一步认定,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第二次检测为最终检测,检测后复制比仍大于或等于30%,则取消该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并再次答辩,同时对相应指导教师进行通报。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师生均可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提请申诉,学校教学委员会须及时受理并做出最终仲裁。

其他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本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原则,学校的检测全部免费,请广大师生不要自己花钱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检测,以免额外增加费用或造成本人撰写的论文被不法检测机构利用而外泄。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生产、社会实际的结合程度、难度、工作量、指导过程是否规范等,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专业、起止时间、不同类型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特别是应用性题目所占的比例、指导教师人数、职称结构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及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本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做出全面的质量分析,并在53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科。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要求

(一)学生个人的归档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6.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7.其它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

以上材料装入“新乡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第1-6项为必装材料,第7项可按实际情况执行,具体请参考档案袋下方填写说明。

(二)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及报备教务处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及题目申报审批表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表

8.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推荐汇总表

9.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请于于53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核算的依据。

 

 

 

新乡学院     教务处

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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