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09:47 作者: 点击:[]

   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深化内涵式发展形势的需要,我校将对全校已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开展校内评估,以全面掌握各专业的办学基础,明确办学定位,深化专业内涵建设,为学校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估的指导思想

   校内专业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指导精神,确保各专业的办学质量和内涵建设,促进所在院系和学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

   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自评报告及附件材料、专业建设方案的考评,了解专业办学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对专业办学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专业建设的方案(或规划)给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和建议,为学校对专业建设的决策提供依据。

   四、评估原则

    1.坚持客观、科学、民主、公正、高效,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专业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专业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3.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专业人才培养的效果,也要关注人才培养的工作过程,更要关注专业发展的潜力。

    4.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也要关注专业优势和亮点的考察。

    5.评估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状态做出评价,更要对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五、评估实施程序

   (一)评估组织

    1.专业评估的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

    2.评估专业所在院系应加强对评估专业的业务指导、人员安排和工作协调和督察。

    3.专业评估结束后的两周内,教务处提交评估工作总结报告和专业建设评估报告,报学校备案。

   (二)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专业自评(8月28日—9月12日)

    评估专业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专业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回顾专业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等。参照新乡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对专业建设的质量做出基本的判断(附件2),并形成自评报告(附件3)。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和本科专业自评报告一并提交教务处。

    2.专家组审核评估(9月13日—9月27日)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各院系专业自评情况进行复审。

   (三)评估范围

    已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六、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专家组意见,得出最终评估结论,形成专业后续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评价结论作为专业建设经费预算及院(系)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教务处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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